华海财险淄博中支违法被罚 报销事项与实际事项不符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华海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14号)显示,财险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财险淄博中支”)存在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淄博中支违法违规行为。时任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孙玉伟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法
2020年3月、被罚报销不符4月,事项实际事项华海财险淄博中支委托某保险经纪公司销售249笔车险业务,华海保费共计231784.97元,财险账内支付经纪费用54927.55元,淄博中支账外需支付经纪费60470.83元。违法2020年6月,被罚报销不符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以“业务招待费”用途报销费用4万元,事项实际事项支付对象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华海2020年6月,财险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以“业务宣传费”用途报销费用2万元,淄博中支支付对象为某广告制作服务部。华海财险淄博中支报销支付上述6万元费用后,由该保险经纪公司与该食品有限公司和该广告制作服务部对接获取相关费用,以上报销6万元费用实际用于支付该保险经纪公司的账外经纪费。
上述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淄博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华海财险淄博中支罚款1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孙玉伟警告、罚款2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
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
当事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火炬创业广场B座1603、1604室
法定代表人:马纯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财险淄博中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华海财险淄博中支存在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3月、4月,华海财险淄博中支委托某保险经纪公司销售249笔车险业务,保费共计231784.97元,账内支付经纪费用54927.55元,账外需支付经纪费60470.83元。2020年6月,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以“业务招待费”用途报销费用4万元,支付对象为某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以“业务宣传费”用途报销费用2万元,支付对象为某广告制作服务部。华海财险淄博中支报销支付上述6万元费用后,由该保险经纪公司与该食品有限公司和该广告制作服务部对接获取相关费用,以上报销6万元费用实际用于支付该保险经纪公司的账外经纪费。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与该保险经纪公司合作业务台账,财务凭证复印件,询问笔录,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与该保险经纪公司业务合作情况说明,我分局对该保险经纪公司的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该保险经纪公司与华海财险淄博中支签订的代理协议,华海财险淄博中支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上述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华海财险淄博中支罚款12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2年5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当事人:孙玉伟
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 37010319751225XXXX
职务:时任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就当事人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财险淄博中支)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当事人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020年3月、4月,华海财险淄博中支委托某保险经济公司销售249笔车险业务,保费共计231784.97元,账内支付经纪费用54927.55元,账外需支付经纪费60470.83元。2020年6月,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以“业务招待费”用途报销费用4万元,支付对象为某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以“业务宣传费”用途报销费用2万元,支付对象为某广告制作服务部。华海财险淄博中支报销支付上述6万元费用后,由该保险经纪公司与该食品有限公司和该广告制作服务部对接获取相关费用,以上报销6万元费用实际用于支付该保险经纪公司的账外经纪费。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与该保险经纪公司合作业务台账,财务凭证复印件,孙玉伟询问笔录,华海财险淄博中支与该保险经纪公司业务合作情况说明,我分局对该保险经纪公司的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该保险经纪公司与华海财险淄博中支签订的代理协议,孙玉伟劳动合同,孙玉伟身份证复印件,孙玉伟任命文件等证据证明。
上述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孙玉伟警告、罚款2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2年5月23日
相关文章
-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近年来,医美行业发展迅速,但随着医美消费增加,各类消费纠纷成为消费维权关注的焦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期受理一起医美消费投诉时发现,在商家提供的协议中存在不少排除消费者合法权2025-07-05
山东出生人口比2017年减少57%,二胎、三胎政策下出生人口仍下滑
上观近日,全国各地的2021年出生人口数据陆续更新。从数据来看,除了天津、海南的数据还没出炉,各地在“生娃”这件事上都不太乐观。14个省人口正增长出生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省份仅有广东。出生人口在50万至12025-07-05- 权性东当地时间7月31日,韩国执政党国民力量党代理党首兼党鞭权性东宣布卸下代理党首职务,并将尽力推动该党转为紧急对策委员会体制。据韩联社7月31日报道,权性东在个人社交平台脸书上发文称,国民力量党面临2025-07-05
- 佩洛西亚洲行程公布未提中国台湾地区,台媒今日炒作:仍有机会访台台湾“中央社”8月1日炒作称,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公布亚洲行程,未见“最受瞩目的台湾行”,引发议论。报道声称,台湾问题敏感,过去造访台湾的2025-07-05
12月加息50基点?美联储梅斯特:同意放缓步伐 但“刹车”还很远
美国克利夫兰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梅斯特周一强化了美联储将在下个月放缓加息步伐的预期,不过她同时也强调仍有必要继续收紧政策。虽然她承认最近的数据令人鼓舞,但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期的)进展只是一个开始。梅斯2025-07-05- 2022年7月29日,安居客副总裁赵彤阳出席“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22届年会”在以“突围之道,穿越周期的路径选择和方法论”为主题的六方论坛上,与多位资深人士共同探讨了房地产行业的机遇与挑战,她表2025-07-05
最新评论